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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未成年 監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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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義務與責任 在澳洲當地人滿18歲為成年,澳洲當地學生未滿18歲未成年學生均受嚴格保護,中小學生大都是18歲以下,所以大都屬於必須監護。 澳洲政府及學校通常都訂定有相關規定未成年海外留學生在澳洲必須要有監護人,通常是學生的住在澳洲親戚,或者是學生家長陪讀住在澳洲,亦是學校校長或老師,監護人須擔負學生在澳洲的行為,倘若學生有違澳洲法令,監護人須法律上責任。 未滿18歲學生規定通常包括下列事項:1.在晚餐之前必須返家 2.在外過夜必須經過許可,並須告知地址電話 3.住校學生外出必須經過許可 4. 不得買煙、買酒、到賭場、到酒吧。 澳洲未成年管束嚴格 澳洲對未成年孩童都必須有監護人,無論是上課出席率、返家時間、外出,終始家長不陪同在身邊,亦不用擔心行為偏頗問題。 我們就讀澳洲中小學時,放學後不能前往學校附近的商店,必須返回家庭取得父母同意或與父母同行,並換穿居家衣服才可以前往商場,倘若學生穿制服自行前往將受到處罰。 最近澳洲政府正在研議,對於18歲未成年學生若無故沒有到學校上課,澳洲家長將遭受處罰,足以顯示澳洲對未成年的關注與重視,因為政府覺得父母親有義務去關心自己子女的行為,了解孩子的學習與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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